“一般黑鹰军的日常训练任务是越野五公里,俯卧撑两百个,举重深蹲一百下,可这些家伙,我和乐进将军已经将训练量降低一半了,他们还是嫌累,还是黑鹰军好。”高览抱怨得说道,他对这些降卒也不喜欢。
穆歌呵呵一笑,拍拍高览的肩膀,道:“兵之道,在于用,更在于养,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就是这个道理,什么样的精兵都是慢慢练出来的,这需要你们这些为将者耐心和有效的诱导。”
“属下明白了!”高览认真的点头。
穆歌才朝校场走去,那些士兵们见穆歌过来,才算有所畏惧,都从地上站了起来,没刚才那般懒散了。
穆歌扫视了一圈,笑问道:“怎么样?我军训练是不是很辛苦很累啊?”
“是。”安平士兵们纷纷应是,好像在向穆歌诉讼这‘无道’的操练。
只是穆歌却没有安慰他们的意思,而是接着道:“那吾问你们,你们觉得自己能打赢吾的黑鹰军或者血戮卫么?”
安平士兵顿时没声,他们都没敢说能,前几天打了不少架,哪一次不是他们吃亏啊。
那些黑鹰军的士兵们不管力气还是体型都比他们大不少,一个人能打他们两个,血戮卫就更别说了。
昨天就有五个士兵在去解手的时候惹怒了一个寻常血戮卫,结果,五个打一个被打得全趴下了,虽然那个血戮卫也挨了不少拳头,但依然生龙活虎,跟没事人一样,变态得要死。
“知道为什么打不过吗?因为他们就是这样训练过来的,他们以前比你们还要瘦弱,可就是因为刻苦训练,他们才一步步成长起来,成为精兵!”
穆歌接着问道:“他们每天的训练任务是你们的两倍!他们都能坚持下来,你们为什么就喊死喊累呢?是你们天生就愚笨还是天生就只能当弱兵?同样都是一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,同样是吃五谷杂粮,你们难道就真的自认不行?男人能说自己不行吗?”
穆歌的话羞得不少士兵面红耳赤,握紧拳头,心里不甘,主公说的对,他们能坚持下来,自己为什么就坚持不了,身为大男人,却在说着这个不行那个不行,确实有失男子汉大丈夫的风范。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这是我《将进酒》里的一句诗,说的就是,人生下来无论是男女,无论是健康或者残疾,无论是身强力壮还是头脑发达,他都有他的用处,天下没有不能成为精勇的士兵,有的只有懦弱无能的孬兵!你们是想做精兵,还是想做孬兵,回答我!”穆歌将一个前排的壮汉给扯了过来,瞪着他问道。
“禀主公,我想做精兵!”那壮汉羞愧难当,紧握拳头大声喊道。
接着,带动了全部士兵,人人都在大喊:“我想做精兵!”
“精兵者,需千锤百炼,需勇猛无畏,你们能做到么?”穆歌又问。
“能!”士兵们呐喊道。
穆歌满意的点头,道:“很好,这才是男人应该说出的话,吾只要精兵,等攻下元城,吾会给你们三个月的时间去训练。”
“三个月之后进行全员考核,通过考核的人,吾都会将其拉入黑鹰军里,成为精兵一员,吾军精兵的待遇想必你们也听说过,每日三餐,军饷加倍,有功者还能分到田亩良屋。”
“而没有通过考核的人,你们的从军生涯也就到此为止,吾会给你们发放一部分军饷,让你们离开,你们是投靠别的诸侯也好,回家种地也罢,至少混日子过还是搓搓有余的,只是可惜啊,都是大好男儿,落得个弃军的名声,可不太好听,你们说是吧?”
弃军.....这名声何止不好听,简直是一种侮辱啊!
士兵都握紧拳头,立誓要留在这个军营,就算是拼男人的那一口气,也得拼一把。
“主公,那要是我们想进血戮营怎么办?”突然有士兵对穆歌问道。
穆歌哈哈一笑,道:“问得好!血戮营你们同样可以进,不过前提是你们得先进黑鹰军才行,吾的血戮营每半年全军选拔一次,但选拔的条件非常苛刻,你们要是能够进得去,吾倒要真对你们刮目相看了。”
“主公,吾誓要进血戮营!将昨天打败我的那个家伙打倒!让他瞧瞧,我们冀州兵的厉害!”
“没错,誓要进血戮营!”
“都是当兵的,谁怕谁啊!吾也要立志进血戮营!”
“先进黑鹰,再进血戮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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